起底“共享会员”:看视频低至2元,出租账号衍生代理生意******
“XX的会员,谁有?”当共享视频会员成为一种省钱之道,“有偿共享”已经形成了一条黑灰产业链。
“售卖各大影音平台VIP会员,直充号和共享号都有,最低可达官方一半价格。”贝壳财经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代理平台上,视频、网盘、下载APP的会员均可低价租售,价格最低为2元/5-7天。此外,共享会员还有包月、3个月号以及年号等多种选择,其中芒果TV包月会员低至4.85元。
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这些“共享账号”仅需要账号密码即可登录。不过,使用体验并不好,登录期间会出现被下线情况,或者提示异地登录需要验证手机号。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视频平台需要验证码登录,商家也早有了应对方法,购买“共享账号”还提供验证码接码平台。
对此,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对用户擅自出租自己视频平台或者在其他平台的账号,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是用户在注册时和APP经营方有合同约定。“如果有专门从事出租相应视频网站账号的APP,可能会被视频网站起诉,因为这破坏了视频网站的商业模式,侵犯了其利益,是不正当竞争。”
包月会员低至3.45元,验证码登录商家包解决
“我们主要售卖会员直充卡,不过你要共享会员账号的话我们这里也有,包括优酷、爱奇艺、芒果TV、搜狐、乐视,均是低价出租。”贝壳财经记者搜索看到,一位商家宣称可出租会员账号。
贝壳财经记者从这位名为小周的商家所发布动态看到,通过其购买共享会员账号的多为学生以及只想看特定节目或者单个电视剧的用户。
“如果你想要月会员的话,爱奇艺7.65元,芒果TV4.85元,优酷、搜狐视频4.75元,乐视3.45元。”小周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不同视频平台VIP可以选择5到7天号,3个月号和年号。“如果你嫌贵,最低可以以2元价格体验5至7天。”
这些低至个位数的共享会员账号极具诱惑力。相比之下,优酷连续包月VIP会员首月为12元/月,后续则为25元/月。这也就意味着,租赁共享会员账号仅为首月充值价格的40%,月会员价格的20%。
1月5日至8日,贝壳财经记者以体验为目的租赁了视频共享会员账号,尽管不同视频VIP会员的登录方式不同,但大多数通过账号密码(大多是用户账号为邮箱)即可。
记者付费获得账号密码后,商家随即发来提醒,“只能一个设备登录,首次登录哪台设备就用哪台,不可以换设备登录,禁止分享,禁止多登,多登100%封号不稳定”。
贝壳财经记者在体验中发现,租账号看视频的使用体验并不好。记者尝试了登录优酷会员,首次可以通过输入邮箱账号密码登陆,但间隔数小时后就发现自己已经掉线。其间,记者退出优酷APP,重新打开时则提示“账号同时登录设备过多”,需要重新登录。
而在记者尝试芒果TV会员时,则在登录时页面频频弹出异地登录警告,需要手机号验证码。对此,商家表示,出现验证码的情况只要联系他就好。此后,其发送给记者一个验证码接码平台,记者输入对方提供的手机号便能通过“接码平台”查询收到相应验证码。
从事反诈业务的人士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由于绕过了实名制认证,“接码平台”实际上被广泛应用于黑灰产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在多种共享视频会员中,小周表示当前腾讯视频已经没办法出租,其原因或许为腾讯视频通过QQ或者微信账号登录限制,避免账号分享问题。
衍生共享会员生意:48元加盟,可代理各大影视账号出租
贝壳财经记者调查发现,共享会员背后,已经衍生出专门出租各类软件账号的“代理平台”。
一家“代理平台”宣称,48元代理费可以获得各大影视账号的拿号平台,在平台上可以低价获得各个共享账号的账号及密码,实现影视、音乐、网盘、外卖优惠券、听书等多种产品的直充、共享和激活码等。加盟代理后“可以在二手网站或者朋友圈出售,也可以自己收代理费,收入可观。”“平台永久有效,没有任何限制。”
而一位代理还在朋友圈晒出了近200元的日结工资的截图。
贝壳财经记者登录这一代理平台发现,其经营的产品种类更为丰富,不过大部分为直充类,即直接将会员费用充值进入本人账号。贝壳财经记者浏览这一代理网站发现,其实为会员账号“发卡平台”,所涉及视频账号主要有视频、音乐听书、知识教育办公、生活服务、腾讯增值服务五大类。
这一代理网站的共享账户业务,涉及手机APP、电视、平板类的共享会员账号。其中,哔哩哔哩电视会员月号售价9.25元,酷喵电视会员5-7天号售价2.85元。记者注意到,在购买时,该网站还特别提示称“只能固定一个设备使用,发现多卖,你所有的售后问题一概不处理”。
除了各类视频的共享会员账号外,这一代理平台还有作业帮、迅雷、WPS、百度网盘、网易云音乐等的VIP会员,月会员价格3.35元至6.85元。
此外,贝壳财经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还有平台提供“全网影视VIP永久会员”业务,其客服表示,只需要花9.8元即可买到一个“拥有所有视频网站VIP会员”的软件,在上面可以看到所有视频APP的电影。
业内人士表示,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共享会员,涉嫌侵犯版权。
去年开始,加强账号管理已经成为视频平台的行业共识。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等国内长视频平台均不断更新用户协议来加大对账号共享的打击。贝壳财经记者发现大多数视频APP的用户协议中明确“用户不得将账号转让、出租、出借或分享他人使用”的相关约定。
据了解,目前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等对同一账号多设备登录的规定不尽相同,优酷VIP协议规定,用户账号最多可同时登录3台设备(手机端App1个、Pad端App1个、电视端3个、电脑客户端1个、网页端1个、车载端1个、其他端1个);而爱奇艺针对同一VIP账号最多允许5台设备登录(手机端App2个,Pad端App1个,电脑端1个,网页端1个),同一爱奇艺VIP账号同一时间仅支持2台设备同时观看;腾讯视频VIP会员服务协议则表示可在手机、电脑、平板电脑端、智能硬件(除电视端)使用。
15元山姆会员也可共享,账号租赁涉嫌不正当竞争
贝壳财经记者随机采访了解到,不少人都有和亲人、朋友共享会员账号的经历。而目前线下会员也能够实现“有偿共享”。
一家售卖山姆实体店会员的客服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可以以15元两次,24元全年的价格购买到他人的会员卡,“不用担心会员卡使用问题,按我们的方法99%都可以通过使用,不通过包退款。”
不过,记者体验发现,共享这一会员卡需要下载“山寨版”山姆会员商店APP,线下使用时还需要戴口罩规避店员的身份查证,而且不能通过自助机器结账,否则会因人脸识别不通过而导致结账失败。
1月10日,记者拨打山姆官方客服电话,对方表示消费者不能单独带着别人的会员卡去线下消费,消费者使用别人会员卡时,该会员卡的持有者也需要在现场。
一位负责知识产权类案件审理的法官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虚拟账号的使用权类似于租赁,转租牟利肯定是禁止的。在实践中,视频网站的维权成本确实比较高。而对于私人的账号共享行为,如果共享会员账号的是家人、朋友,并不产生盈利行为,应不规制或者(后果)非常轻微。
另外一位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告诉贝壳财经记者,一般限制视频网站会员账号出租行为主要依据的法律条款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或者第二条。不过,这很难制止个别私人的行为,此时视频网站往往会采取一些技术措施限制。
赵虎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对用户擅自出租自己视频平台或者在其他平台的账号,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也就是说在法律层面上,既没有说用户可以出租,也没有说用户不能出租。但是,用户在注册的时候有个合同的约定,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和这些APP经营方的电子合同,合同中大部分都写着禁止出租,如果用户出租的话,其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在赵虎看来,如果有专门从事出租相应视频网站账号的APP,可能会被视频网站起诉,“因为这破坏了视频网站的商业模式,侵犯了它的利益,是不正当竞争,当然同个人相比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事。”
贝壳财经记者浏览现有判例看到,有提供账号租赁平台曾被罚款百万元。2020年判决的“U号租”共享腾讯视频会员账号案例,以及2021年判决,2022年维持原判罚的刀锋公司运营的“租号玩”平台共享爱奇艺会员账号案例,法院均提到“被诉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并最终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判罚。
“一个正常经营正版视频资源的网站,须负担高额的著作权使用费,还须负担视频存储的服务器成本、带宽成本等,此外还有宣传推广等其他成本投入,为回收成本和获得收益,使得经营者逐步从提供免费视频服务加广告的模式转变为付费视频服务的模式。经营者只有提供更多样化的视频播放方式,才能不断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不断提升用户的观看体验,反过来才能增强用户的黏性,从而获取更多的竞争优势。”针对视频会员账号的租赁行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2020年的裁判文书中指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表示,付费视频模式大致包括单片付费和会员付费两种,经营者根据成本和竞争策略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和会员规则,并结合技术手段对会员账号的使用范围予以明确限定,因为付费服务模式针对的对象是网络用户,而非提供互联网视频服务的其他经营者,所以限定为会员个人使用,具体使用数量通常也会控制在会员本人及其周围少数人范围之内,禁止被他人用于经营牟利。经营者上述通过诚实经营所争取到的竞争资源和竞争优势,不应被他人不当利用或破坏。
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关楚瑜
“拿着2000元的购物卡,本想好好消费一番,却被告知有支付限制,几乎什么都买不了,那我还办这个卡干什么?”
今年春节前,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林琳来到家附近的一所大型商超,选了一大堆年货,在结账时却发现大部分都不在购物卡的可用商品范畴。
林琳发现,这家超市里至少90%的商品不能用购物卡支付,比如生活必需品和零食品类完全不能使用,只有冰箱、洗衣机和空调这种大家电,还有部分冷冻海鲜和蔬菜可以使用。
近年来,各行业的许多商家都推出了储值卡,如美容美发店、餐饮店等充值类会员卡等,这种卡都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某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储值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有的商家设置了支付限制,导致消费者有卡却买不了想买的商品,有的消费者办卡后遭遇退卡难、退款难等情况。
储值卡如果存在限制消费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商家是否可以拒绝消费者的退款需求?购物卡、会员卡使用受限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购物卡消费支付受限
线上购物莫名被拉黑
今年1月初,北京、沈阳、昆明、无锡等地都传出“家乐福购物卡结算受限”的消息,大量消费者称在家乐福购物后用购物卡支付时受到限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说,以往家乐福的购物卡可以用于支付所有商品,但现在只有少部分商品可以使用购物卡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的家乐福超市发出了退卡通知。例如,1月18日,湖南长沙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宣布将在2023年1月30日前正式闭店,即日起至1月31日,芙蓉店服务中心卡部柜台为顾客现场办理退卡业务;若未能在期间内办理退卡手续的,只能前往350公里外的武汉家乐福光谷店继续使用或退卡。
1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陈明前去登记退卡。“现场人非常多,我排了3个小时,虽然有公告称应退尽退,但如果过了时间,再想退卡就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了。”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线下的超市购物卡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线上超市的购物卡同样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因为开通购物卡往往会有优惠,并且消费时平台也会有一些活动赠金,经常网上购物的湖南株洲的李欣在某线上商超开通了一张储值卡。因为卡里还有50多元余额,她想在活动期间用掉,但她点击支付时页面一直弹出小窗称“同一时间下单人数过多,建议您稍后再试”,导致她一直无法成功购买商品。
从李欣给记者分享的支付页面可以看到,她的超市卡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选择抵扣商品价格的,只是无法成功支付。
“我刚开始真的以为是购买人数过多导致卡顿,但是用家人的账号购买同样的商品时,发现是可以购买的,并没有出现‘下单人数过多’的提示。我当即联系专属客服反映这个情况,但是依旧没有解决问题。”李欣说。
记者在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发现,像李欣一样遇到这种无法使用线上超市卡余额的消费者还有很多,不少消费者反映账号莫名其妙无法使用了,就像“被拉黑”了,从而导致卡里成百上千元的余额无法使用。
广东深圳居民刘丽是某线上超市的忠实用户,已经下单过几百单商品。“我的超市卡里充值了1068元,现在还剩300多元,但是想买的商品一直下不了单,询问客服什么时候能让我恢复下单,对方一直表示‘我们无法核实你不能下单’。联系客服退卡,客服说退卡的话要扣除当时赠送的43元。”刘丽说,这一系列操作让她寒了心,退款以后再也不买了。
消费限制属违约行为
价格差异或涉嫌歧视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付受限的情况下,能够用购物卡支付的少数商品还存在溢价问题。林琳说,她用购物卡买了5块鳕鱼,结账的时候发现花了800元,“没有想到会这么贵,我之前买过类似的,也就一两百元”。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多名消费者称在线下超市购物时遇到过购物卡结算商品溢价严重的问题。一位消费者吐槽说:“购物卡只能用于指定的商品结算,同样的商品,用购物卡结算要90元,选择其他的支付方式40元即可。”
对于线上线下超市购物卡支付受限、付款方式不同价格不同、“被拉黑”无法使用等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这是给交易者设置障碍,实质就是变相要求消费者采取对商家有利的付款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对于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的这一行为,叶林认为,当消费者向商家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就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里,双方可以自由商量使用的权限,例如哪些商品可以使用,是否有优惠等。如果双方在约定时并没有对预付卡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作出限制,但是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消费时却被告知使用受限,这就相当于商家改变了双方的合同条款,构成合同违约。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构成欺诈的可能性。但是这需要举证证明商家在售卖预付卡时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例如,故意设套诱导消费者充值,但购物时实际上无法支付。”叶林补充说。
对于部分商品用购物卡支付与其他方式支付时存在较大差价,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对于同一商品而言,使用购物卡结算的价格高于不使用购物卡结算这种做法涉嫌侵犯持卡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叶林说,使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大的差价,就相当于一种商品设置了两种不同的价格,这是对预付卡持卡人的消费歧视。
节日不能使用会员卡
消费者退卡退余额难
除了超市购物卡外,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餐饮等行业,也有许多商家通过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进行预付式消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有过年期间不让刷卡、退卡难的问题。
广东中山居民张平在一家美甲店充值了会员卡,平时做美甲、接睫毛可以用卡内的余额,并且还可以享受8.8折的会员优惠。但是春节期间,张平去做美甲时却被告知节假日不能使用会员卡的余额付费。
“办卡时没人告诉我会员卡还会有使用时间限制,店员还承诺过‘不限期使用’,结果在我做完美甲想要付款时才跟我说这个规定。”张平回忆说。面对她的质疑,美甲店店员态度强硬:“会员卡内的余额过完年就会恢复正常使用,过年‘全世界’都不能用会员卡了。”
在采访中,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了同样的情况——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内的余额付费,必须支付现金。甚至有的消费者称,在办理会员卡前特意确认过年能刷卡才办理的,结果商家转头就变卦不让刷卡。还有的商家在过年期间虽然支持会员卡支付,但取消了会员卡对应的折扣。
不少消费者反映,美容院、美发店经常拒绝会员卡退卡、退款要求。
广东佛山居民李乐在某美容院充值了540元,可以在店内做5次头皮护理的项目,充卡后她只在店内消费了一次。由于李乐被公司调去别的城市工作,当地并没有这个品牌的美容院,便向商家提出退款。但是商家称,卡内剩余的钱只能兑换店内的面部护肤产品或者面膜,不愿意的话只能自行将卡转售给他人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商家在遇到消费者退卡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而且商家往往会把责任推给消费者,以“消费者个人原因”为由拒绝退款。部分商家在发行充值会员卡这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不得转让不得转售”……消费者想要退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温州居民宋雅一时冲动在一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储值5000元的会员卡,用了几次之后觉得理发师技术一般,于是就想退卡。宋雅说,在了解到她的想法后,商家果断拒绝,服务态度一扫先前的温和。之后宋雅反复沟通过几次,商家始终态度强硬,拒绝退卡,说这是“个人原因”,不符合退卡标准。“他们推诿扯皮了一堆话,其实就一个态度:退款免谈。直到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人员跟理发店做了沟通,然后在我的多次催促下,对方才将余额退给我。”宋雅说。
赵占领介绍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形式,对于不记名卡,发行企业不应限制也难以限制其转售。但是对于记名卡而言,发行企业有权通过购卡协议或章程等方式限制其转售。至于“概不退款”要区分情况而定,比如在发行企业停止经营时则要退款,在发行企业构成合同违约时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不能既不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又不支持退款。
叶林提出,消费者向商家购买会员卡,也是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是合同关系的话,就不存在单一的解释权。若大家对于这个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赵占领说,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拒绝退款充值会员卡内余额时,可以依法向发卡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建议消费者办卡时理智消费,了解办卡规则,避免让心怀不轨的商家有可乘之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