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集大型电视专题片《长征之歌》将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
历时两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的六集大型电视专题片《长征之歌》,将于1月11日至13日,1月16日至18日在央视综合频道20:00档播出,每天一集;次日在央视科教频道21:20档重播。长征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继承长征精神,赓续红色血脉。本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为依托进行拍摄,讲述长征故事,弘扬长征精神,反映新长征的新成就,是一次对长征题材专题片创作的探索。
本片分六集,每集50分钟,共300分钟,完成片自拍量比例达70%,表现出鲜明的创新特质。六集分别是:第一集《让长征文物活起来》,第二集《跨越时空的承诺》,第三集《一条绿色生态廊道》,第四集《奇迹在万里征程闪耀》,第五集《红飘带上的诗与远方》,第六集《长征让世界读懂中国》。
与以往反映《长征》的纪录片不同,本片以反映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特点,从新时代的高度讲解长征历史,讲好长征故事和当下故事。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是“十四五”时期国家深入推进的重大文化工程。红军长征途经15个省(区、市),沿线留存了数量庞大、类型丰富的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纪念价值和教育价值。本片结合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教育培训等工程的要求,反映公园建设的进程,展现长征精神。
本片用各类文物和文化资源讲述长征,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包含长征主题纪念馆、纪念设施和文物,覆盖了长征中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遗址、纪念地,承载伟大长征精神。片中讲述了遵义会议纪念馆数字化保护工程,泸定桥铁链制作技艺传承,甘肃会宁红军党员登记表等。
本片注重故事表达,使内容有人物、有细节、有温度、有感情。当下视角切入,串联起50多个重要故事段落,表现“长征与我们”的创作理念。片中围绕当年红军的庄严承诺,讲述了今天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生动鲜活的故事。在奋战脱贫攻坚和实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湖北省郧西坎子山村党支部书记魏登殿、贵州师范大学教授熊康宁……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反映着时代的变迁。当年红军走过的万水千山,正被建成生机勃勃的绿色生态廊道。江津白沙长江大桥建设生态保护、夹金山下蜂桶寨大熊猫国家公园等……,展现大美中国的气象,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及其沿线,分布着中国各领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大国重器”建设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中国天眼……,历史上的长征与新时代的长征紧紧相连。当年长征文化一路璀璨,红色布告、标语、石刻等,成为独特的长征文化遗存。广东南雄发现了有曲谱有歌词的红军歌曲;反映长征的小说、诗歌、美术、电影等作品层出不穷;今天的中小学课本中,有关长征内容的课文共计11篇。长征文化成为我们国家宝贵的精神财富。
本片着重国际表达,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片中介绍了第一位通过著述向世界讲述长征外国人勃沙特,展示了陈云首次向共产国际讲述长征的珍贵文献,讲述了美国记者斯诺在陕北保安拍的照片,使毛泽东和中国红军的形象第一次在世界亮相,美籍医学博士乔治·海德姆见证了人民军队,成为坚定的革命者。长征让世界读懂中国,长征在人类精神家园中具有史诗意义。
电视专题片《长征之歌》,是各方面通力协作的结果,摄制组用长征精神拍长征。总导演闫东,总撰稿江英、刘岳、董保存等主创人员,是2016年创作大型纪录片《长征》的原班人马。在中央和地方有关单位协调配合下,与国家文化公园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团队)、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等单位专家合作开展创作。在疫情防控的情况下,摄制组派出外拍团队近60人分6个组到各地拍摄,外拍总素材超过400小时。摄制组跋涉15个省(区、市),111个市县,总行程45210公里;共拍摄84个人物故事、历史故事,采访217人。片中使用了33位老红军口述历史资料,本次又抢救式采访到6位参加过长征的百岁老人,其中川籍女红军赵桂英已于2022年11月18日离世,享年106岁;川籍女红军王少连已于2023年1月9日离世,享年102岁。
大型电视专题片《长征之歌》的播出,对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广大群众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正如本片主题曲《长征之歌》中所唱的:“长征之歌歌不断,同心结,向前方”。
禁售调味电子烟化名“奶茶杯”网上偷卖******
禁售调味电子烟化名“奶茶杯”网上偷卖
销售商不问买家年龄 商家明知禁售品仍出售
“调味电子烟不是不允许卖了么?为什么现在网上还有这么多人在卖?”近日,有网友反映,在社交平台上有人以“奶茶杯”“可乐罐”等名义出售已被国家禁止销售的调味电子烟。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确有商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售卖调味电子烟。还有电子烟中间商称,有一些青少年通过网络上的商家来购买调味电子烟。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此前国家鉴于调味电子烟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已规定禁止售卖此类产品。“电子烟中的调味剂一般来说是化学合成的,吸食后可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调味电子烟的危害很大,其主要成分跟传统香烟一样都是尼古丁。有律师表示,网售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市民可通过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等方式举报此类行为。
化名“奶茶杯”“可乐罐”
被禁售调味电子烟网上售卖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部分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售卖所谓“奶茶杯”“可乐罐”等,实际联系之后,发现这些人售卖的是已被国家禁止出售的调味电子烟。
北青报记者根据网友的提示登录到一处社交媒体平台,在“奶茶杯”页面下,可以看到不少网友发出的求助,询问谁可以出售“奶茶杯”“可乐罐”等货品,还有网友在该页面里发布了“奶茶杯”的实物图,图上显示,所谓的“奶茶杯”其实就是调味电子烟。
北青报记者通过该社交媒体平台,以买家的名义联系到了多名销售调味电子烟的商家,一名商家发来的电子烟“菜单”显示,其销售多个品牌的电子烟,其中一种品牌就包括了椰青、茉莉龙井、柠檬草、香芋冰激凌等13种口味,“菜单”上的宣传文字称电子烟里有15毫升烟油,并配有600毫安电池。此外,该款电子烟的尼古丁含量为3.5%。
商家提供的另一款造型为玩具熊的电子烟宣传材料中显示,该款电子烟含18毫升烟油,尼古丁含量为3%,包括花皮西瓜、玫瑰葡萄、高丛蓝莓等12种口味。
该商家表示,相比其他商家,她出售的产品均为真品,因此价格会贵一些。商家称,会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一些“奶茶杯”等关键词,一方面吸引客户,一方面规避平台的审查。
商家明知系禁售品仍出售
有上线中间商提供货源
北青报记者以学生身份联系了另一名商家,该商家并未因客户是学生拒绝出售电子烟,反而主动介绍了自己所有的口味。不过该商家表示,卖完这一批货物后打算先不卖了,“最近来买的人挺多,年前进的一批100多支电子烟已经卖完。但现在查得比较紧,打算卖完这批货就先停一段时间。”
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而该商家并未要求记者提供任何身份证件。
该商家称,其只通过邮寄的方式售卖电子烟,不会在线下店铺销售,“因为承担的风险还是很大的。”北青报记者从该商家处购买两盒调味电子烟,到货的电子烟外观如同奶茶杯,并带有一个吸管状的吸食口,即使没有打开吸食口的盖子,都能闻到一股浓烈的调味香精气味。
电子烟的包装盒上介绍,该电子烟的成分包括丙二醇、植物甘油、食品调味剂和尼古丁,包装盒上还特别警告尼古丁是上瘾的化学物质,未成年人禁止使用并应远离儿童和宠物。
针对该调味电子烟在网络上销售的情况,北青报记者已向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并已被该部门受理。
多名网上商家表示,其电子烟由上线中间商提供。北青报记者通过社交媒体上留下的另一联系方式,联系到了一名自称招收代理的中间商。该中间商表示,其可以直接对接到仓库,给下线商户发货。
另一名自称掌握调味电子烟仓库的商家表示,其发展的下线包括代理和批发两种,操作方式不太一样,这段时间每天出货量都很大,“至于下线如何卖出去,我就管不了了。”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联系到的所有卖家均未在推销时询问过记者的年龄。
电子烟中调味剂多为化学合成
随烟雾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发文称,有商家将调味电子烟以“奶茶杯”“星球杯”等名义销售,这类电子烟“对校园里的未成年学生很有吸引力,虽然是一次性,但里面却有15毫升的大容量烟油”。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就明确规定,禁止电子烟烟弹销售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根据这一规定,国内已禁售任何调味电子烟。此外,电子烟的危害很大,主要成分跟传统香烟一样都是尼古丁,“青少年吸食电子烟可能会成瘾,最后转变为传统烟民的概率会更高。”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所谓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设备,其烟油主要成分是尼古丁,并添加大量调味剂、芳香剂,制成如冰激凌、咖啡、白桃等口味的新型烟草。此前因口味繁多,受到部分年轻群体特别是青少年的喜爱。但青少年发育尚未成熟,易受新奇事物影响,一旦接触到电子烟,对他们的健康、安全会产生直接的威胁。
张建枢说,电子烟中的调味剂一般来说是化学合成的,无法像食品级产品那样被吸收,一旦吸食后,烟雾中的化学成分会直接通过呼吸进入人体,随后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张建枢表示,正是鉴于存在这些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去年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并于当年5月1日施行,其中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此外,去年10月1日实施的《电子烟》国家标准中要求,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网售调味电子烟违反法规
将面临警告、没收、罚款等处罚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网售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已经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子烟》国家标准中明确电子烟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所以生产、销售调味电子烟,直接违反了相关规定。”
韩骁介绍,根据规定,对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监管谈话,中止平台交易资格,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业务资格等措施。
他表示,如果有网友发现有人在网上售卖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或向当地、上级烟草部门投诉等方式举报。
韩骁说,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还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商家将电子烟销售给未成年人,将面临警告、没收、罚款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谈话,中止平台交易资格,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等行政处罚。 文/本报记者 屈畅 实习生 刘可纯
统筹/蒋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