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立坤介绍,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涉及行政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涵盖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为《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外,浙江、广东、江苏、河南、河北等地已先后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形成法律条文,为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基础。
田立坤建议,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为核心,整合各领域、各地域、各层级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为数字经济提供统一、周全的保障和支持,建立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
其中,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市场化发展,创新数据交易模式,拓宽数据交易渠道,促进数据高效流通。
做好数字产业化。重点推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及材料、网络安全等产业发展,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等产业发展。
做好产业数字化。推动大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并重点支持智慧农业和水利、工业、商务贸易、智慧物流、金融、能源等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
加强治理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鼓励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政葳 梁爽)
网传“上海电费涨价”消息不实 多重因素致电费偏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427.htm,id:1303245427
新华社客户端上海1月5日电(记者王默玲)近日,一张“上海电费涨价了”的截屏在互联网平台传播。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对此回应称,网传消息不实。目前,国家和上海都未调整居民电价水平,上海市居民用户继续执行2012年颁布实施的居民目录电价。
据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目前上海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中,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照阶梯递增,其中第一档的未分时电价为每度0.617元,分时电价为峰时段每度0.617元,谷时段每度0.307元;第二档的未分时电价为每度0.667元,分时电价为峰时段每度0.677元,谷时段每度0.337元;第三档的未分时电价为每度0.917元,分时电价为峰时段每度0.977元,谷时段每度0.487元。相关数据与网传截屏所称完全不同。
针对居民反映的2022年12月电费偏高问题,经分析,这与多个因素导致用电量增长有关:12月受疫情影响,居民居家时间延长,用电量增加;寒潮连续侵袭,居民家中空调制热耗电量大幅上升;居民电费阶梯式递增,部分居民今年上半年居家时间较长,导致12月份的用电量进入了第三阶梯,12月电费按第三阶梯的电费计算,所以有所增长。
记者了解到,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近期也没有收到政府部门关于居民电价调整的相关通知。根据国家规定,居民电价等民生费用调整,都需要提前公示。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在2019年2月发布的《关于本市电价政策信息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制定和调整本市电力用户销售电价等有关电价政策信息,将至少提前一个电费账单周期(一般为一个月),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对社会公布。”
相关工作人员还表示,居民若对电费有疑问,可以致电国家电网客服电话95598进行咨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